全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净化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政治生态环境,保障师生行使监督权利,维护师生合法权益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发现、早提醒,增强监督检查实效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校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将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信访举报渠道
1.举报电话:0851-84126983;
2.电子邮箱:gkdxjw@163.com;
3.通信地址: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纪委,邮编:550081;
4.接访地址: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新综合实训楼8007室(校纪委综合室);
5.举报箱:新综合实训楼一楼打卡处和行政楼一楼打卡处;
6.网络举报:https://jijian.gyhvu.edu.cn/xfjb.htm;
二、受理信访举报范围
1.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2.对学校教职工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3.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三、不予受理的信访举报
1.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;
2.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;
3.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。
四、举报须知
1.举报人应据实投诉举报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对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2.提倡实名举报,希望举报人填写真实姓名及真实联系方式,以便于学校纪委能详细、深入调查举报事实和处理情况反馈。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3.信访举报内容要力求详实,对被举报对象涉嫌的违纪、违规行为以及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、涉及人员等要素须详实明确。
中共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4年4月17日